[align=left][color=rgb(0, 0, 0)] 娱美德株式会社(公司更名前名称为“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美德”)于2000年开发完成网络游戏《The Legend of Mir II》,并与韩国Actoz Soft Co.,Ltd. (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共同拥有该游戏著作权。 《The Legend of Mir II》引入中国后,运营初期使用中文名为《传奇》,后正式定名为《热血传奇》(简称“《传奇》”); 2017年5月23日,娱美德依法在韩国进行了分立,其所有的与《热血传奇》有关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由ChuanQi IP Co.,Ltd.(株式会社传奇IP)承继。2017年7月17日,韩国著作权委员完成了娱美德所有的《传奇》著作权由传奇IP承继的转移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受限于双方即将签署的《MIR 2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授权人向被授权人就《传奇》作品的授权如下:[/color][/align][align=left][color=rgb(0, 0, 0)]1、 授权人向被授权人就《传奇》授权的权限范围为:
(1)除授权人对《传奇》的授权和使用外,任何未按照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得到合法授权的第三方(以下称为“相关行为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以任何使用方式对外提供由《传奇》的部分或全部修改而成的衍生作品(以下称为“衍生作品”)的,均属于侵犯《传奇》著作权的行为。被授权人若发现中国大陆地区(下称“许可区域”)存在“相关行为人”侵权事实的,有权根据本授权书的内容将该侵权事实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授权人,并在获得授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授权人书面同意的特定BBS网站上运营相关行为人的衍生作品。
(2)为前述条款提及的“相关行为人”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的媒介经营者或提供IDC(包括但不限于带宽及服务器資源)服务或支付平台等任何帮助行为的主体,与“相关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的,被授权人应当将侵权事实告知授权人,并向授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采取的法律行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 授权性质和范围:被授权人在本授权书的有效期间内在许可区域取得上述授权范围内的权利,且可以按照授权人另行事先书面同意的内容取得行使本授权书项下的权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3、被授权人承诺在上述权利的行使中不得侵犯授权人的权利。
4、本授权书为双方《MIR 2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内容的基本描述,详细授权内容以《MIR 2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为准。本授权书的有效性以《MIR 2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的生效为前提。本授权书有效期至2020年0529日止,如双方签订的《MIR 2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提前终止,则本授权书也将于同日自动失效,授权人收回全部授权,被授权人同时失去依据本协议获得的授权。
特此证明。[/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rgb(0, 0, 0)]
金丰集团和韩国娱美德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将对传奇行业进行深度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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